制发机关 |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| 被解读文件字号 | 崂政发〔2024〕5号 |
成文日期 | 2025-08-05 | 索引号 | 19059520250108160019 |
制发机关 |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|
被解读文件字号 | 崂政发〔2024〕5号 |
成文日期 | 2025-08-05 |
索引号 | 19059520250108160019 |
一、文件出台背景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专章部署,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摆在重要位置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到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,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目标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、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,认真落青岛市关于建设科技强市的工作要求,崂山区经过深入调查研究,形成了《崂山区建设国内一流科产融合创新型强区行动方案(2024—2028年)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。《行动方案》以打造国内一流的科产融合创新型强区为目标,以建设科技创新策源示范区、科技成果转化样板区、科产创新深度融合区为路径,以构建具有崂山特色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为保障,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,不断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,实现“生态好、创新强、产业兴”,在科技强市建设中打头阵、当先锋。
二、文件出台目的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,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,围绕“1+3+1”工作体系,争取到2028年,科技创新策源能力、科技成果转化效率、科产融合发展水平、科技创新治理成效显著提升,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突破6%,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地方生产总值比重突破14%,市级以上科创平台达到400家以上,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1500家,技术经纪人总数超过700人,独角兽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、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数量达到68家,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20件,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90%,虚拟现实、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四条新兴产业链总规模突破1500亿元,创新型强区的引领力、影响力、竞争力实现领先。
三、文件依据
《青岛市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建设科技强市行动计划》(青政字〔2024〕20号)
四、核心或重要内容、重要举措解读
一是建设具有全国引领力的科技创新策源示范区。打造各类高能级创新平台,建设全国领先科研机构,推动高校院所与地方协同创新,凝聚战略科技力量强大合力。强化科技人才引育,加强人才载体建设,优化人才发展环境,铸牢高层次科技人才支撑。
二是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样板区。实施“繁星计划”,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,实施科技成果全方位储备培育,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,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建设,打通成果转化渠道。突出机制创新,打造“繁星汇”工作品牌,健全成果分类评价体系,支持高校院所成果赋权改革,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效。
三是建设具有全国竞争力的科产创新深度融合区。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,推动优势产业数智升级、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和未来产业前瞻布局,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发展高地,探索新赛道孵化培育机制,做大做强现代化产业体系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,提升领军企业创新能力,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,强化创新要素支撑作用,加快培育“地标型”领军企业。
四是建设具有崂山特色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。优化创新资源配置,完善创新空间布局,全面融入“青岛科创大走廊”,构建全链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,推进开放创新交流合作,加快创新要素高效集聚。优化科技创新服务,深化科技管理改革,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,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,激发创新创业活力。
五是做好组织保障工作。在区委科技委员会的领导下,协调推进解决重要事项、重大问题,健全“决策—咨询—执行—评估”有效衔接、相辅相成的科技治理体系,各部门间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持续加大科技创新财政投入力度,健全普惠性和竞争性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,新建区级产业创新项目组群和区级产业投资基金集群,探索“拨投结合”“先拨后股”等支持模式,形成财政资金助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。
五、关键词解释
青岛科创大走廊:青岛科创大走廊是以海洋科技创新为特色,串联全市科教资源丰富、产业基础较好、基础设施健全、双创氛围活跃的科创板块的廊道空间。大走廊核心区涉及崂山区、李沧区2个行政区和蓝谷功能区,是青岛海洋特色鲜明、创新资源丰富、要素配置齐全、发展动能强劲的区域。
繁星计划:2024年6月,制定出台《崂山区实施“繁星计划”三年行动方案(2024-2026)》,围绕科技创新校地融合、赋能产业、优化生态、塑强优势四个方面,明确工作目标,配套繁星计划十二条政策措施,全力打造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样板区。
“繁星汇”对接平台:为畅通科技成果供需市场信息,提升资源配资效率,建立“繁星汇”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,常态化发布待转化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,以最便捷的方式打通成果转化通道,搭建成果供需双方智能化对接平台。
校长(院长)基金:为激发驻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本土转化积极性,制定《崂山区校长(院长)基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(试行)》,以“后补助”方式给予每年每个高校院所最高500万元扶持资金。主要支持虚拟现实、人工智能、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、海洋生物医药、软件信息、新能源、新材料等新兴未来产业方向的成果转化创业项目,推动优秀高端科研人才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。
科技成果转化联盟:联合高校院所、领军企业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组建崂山区科技成果转化联盟,通过建立科技成果培育库、健全科技成果评价机制、建设科技成果线上服务平台、组织校企合作系列活动、完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、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等措施,持续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,打造平台共建、资源共享、人才共育、发展共促的空间成果转化共同体。
“先拨后股”:探索优质科技孵化项目“先拨后股”支持模式,前期以科研项目拨款扶持方式支持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;后期将投入科研经费转为公司股权或共享收益,形成财政资金助力科研成果转化的新机制。
六、解读机关、解读人及咨询方式
解读机关:崂山区科学技术局
解读人:曲巍局长
政策咨询电话:0532-88999909